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8-10-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加强实验教学教师队伍的管理,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 为规范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特制定《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性课程,教师应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协调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使实验课成为理论指导下的知识应用,知识应用促进对理论知识理解的课程,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爱学生,善于与学生沟通交流互动,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和融洽的师生关系。

第三条 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逻辑性强;实验内容讲解条理分明,流程清楚,方法具体;重点、难点突出。

第四条 实验教师编写的课程大纲应体现教学的指导思想,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实验课程必须有适合本课程、适应学生情况的教材和自编讲义;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指导书;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认真填写教学日历。

第五条 实验课教学中必须有较为系统的版书,版书应简略的突出本次课的目的、要求、主要内容、主要概念、实验方法、实验流程、重点和难点。版书布局要求逻辑性强、合理、醒目。

第六条 教师要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每个学生的情况,及时给予不同的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 实验课程的考核,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创新能力。教师要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特点,建立多元考核方法,将考核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结合,合理确定考分构成。公正评卷,及时将考试成绩及答卷按时送达学部教务办公室。

第八条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堂的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对学生迟到、早退、带食品饮料进教室、上课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等违规操作及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给予批评。教育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第九条 教师在实验教学中,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非正版软件,不得使用未经检查的软盘、光盘。

第十条 教师要不断了解本专业本课程实验教学方面的新动态、新发展,学习同行教师实验教学经验,经常征求学生意见,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课程建设水平。